临淄反馈巡视意见:离岗内退干部占用9辆公车已追回
(一)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区直一些执法部门工作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整治措施,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
自2013年以来,我区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等11个文件,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在具体工作开展中,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抓了以下4方面工作:一是拓宽投诉渠道,强化执纪监督。区纪委监察局坚持领导干部轮流接访,机关作风效能投诉平台24小时接听、即时编号受理、限时办结反馈,确保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无阻。二是组织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整治。自今年5月5日开始,组织开展了正风肃纪集中治理行动,对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目前,该行动单位自查阶段已经结束,下一步在专项检查阶段,将把“机关干部到企业安排就餐接待”等问题列入检查重点,严肃查纠有关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加强明察暗访,加大惩处力度。通过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按照党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2013年以来,针对机关工作纪律、工作秩序、服务质量、公车使用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10余次。同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国税、地税等22个驻外服务大厅进行实时监控,对3起典型作风问题在全区作了通报。四是坚持即知即改,推行公开承诺。针对群众反映的部分窗口单位排队时间长、办事不方便等问题,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全区79个单位、277个服务窗口开展“15分钟限时承诺”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下一步,将以直接服务群众部门和涉企审批执法检查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机关作风效能联系点的作用,严肃查纠机关党员干部在为群众和企业服务过程中的吃拿卡要行为,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和法律法规,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在取消合并117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清理审批事项和弹性收费项目,切实解决因收费随意性和自由量裁权导致的不正之风。通过廉政谈话、专题述廉等载体,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新提拔重用领导干部的作风教育,切实改进党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
(二)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办法,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规范节庆活动,注重节会的效益和效果,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取酬行为,认真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规范公车管理方面:一是开展专项整治。今年5月3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的通知》(临纪发〔2014〕18号),组织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对照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离岗内退干部继续占用公车、交流任职干部带走原使用公车、警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单位自查和专项检查,共发现3个单位存在离岗内退干部继续占用公车问题,涉及9台公车,目前已全部交回。二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督促各部门单位普遍建立了公务用车定点停放、节假日封存、定点加油维修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立起公车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明察暗访。以节假日为重点,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和公车私用等问题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2014年清明节假期,区纪委监察局通过明察暗访查处了2起问题,在全区作了通报批评。
2、规范节庆活动方面:一是广泛征求吸纳专家学者、社会各界对办节的意见建议,力求齐文化旅游节节俭实效、特色鲜明、惠民务实。二是创新形式内容,突出群众参与性,既能体现齐文化特色,又能适合大众口味,新颖有趣,不落俗套。三是充分利用齐文化节搭建的产业平台,推动影视节目制作、图书出版、音像制品出版、动漫开发等文化产业和旅游娱乐设施的繁荣发展,进一步放大“节会经济”效应。
3、规范办公用房方面:一是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部门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清理整改到位。二是对全区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对到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当面说明情况,并进行通报。三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经过全面自查、摸底和清理整改等工作,全区共清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1529.7平方米,清理整改后,全区机关干部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2平方米。
4、清理干部企业兼职方面:2013年6月以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临组发 2013 34号),先后3次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部署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范清理工作。今年3月底,组织开展了全区规范清理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回头看”活动,进一步督促各单位做好清理规范工作。目前,我区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全部清理完毕,做到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完善“政府代理制”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农村账务管理工作,有效杜绝村干部虚报冒领惠农资金、贪污各类救济款项、以权谋私等问题。
近年来,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一是开展专项检查,2013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每年组织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区农业局成立农村财务检查专项小组,通过实地检查与网络监控相结合的方式,每半年对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截留、克扣、冒领、贪污救济款、补偿款等惠农资金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查处。二是充分利用区农村经济事务管理平台(暨临淄区村务管理电子监察服务系统),每月定时对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对发现问题,督促各镇、街道进行整改。三是结合全区实施的“十个全覆盖”民生工程,两次开展集中督查行动,重点对村级事务“五代理”覆盖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对村集体资金实行分村设户,严格执行“双印鉴”管理。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确保村集体资金安全。二是健全完善村级财务代理各项制度。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迅速开展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执行村级财务收支审理制,每月25日至月底,对各村(居)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定期公开各村(居)年初预算、年终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严格票据管理制度,统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款项使用收据,收款收据统一领用、核查、销号、归档。严格执行收入档案管理制度、未结算事项报告制度等其他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对村级运转经费、“一事一议”资金、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审计。加强对财务代理中心的审计,采取实地检查与网络监控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审计监督检查。
(四)完善区直部门和街道考核方式,纠正简单以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的倾向;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区直部门之间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切实做好干部培养选拔和人才引进工作。
1、完善考核方式方面:在学习借鉴外地考核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发展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考核办法,探索实施差异化考核,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对镇、街道实行千分制考核,包括43大项考核指标。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各镇、街道均制定3—5条特色工作目标作为考核内容的重要部分,体现差异化考核。对区直部门实行分组考核,分为综合服务管理部门、经济社会发展部门、城建及重点执法监督部门三个组,实行组内排名比较。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各区直部门制定不少于5条特色工作年度目标作为考核内容的重要部分,体现考核的差异化。更加注重对镇、街道重要经济指标的日常监控,建立季度通报制度,为镇、街道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同时,每半年召开一次考核指标运行情况分析会,集中分析指标完成和考核情况。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差异化工作考核力度。积极创新考核方式方法,科学调整镇街道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设置,探索考核体系中加大差异化考核指标的分值。二是更加注重平时考核。督促考核责任部门加强镇、街道各项考核指标的日常监控,建立监控台账,继续对定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同时,对目标任务完成质量和效益及时研究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即时预警,推动各项考核指标按时序进度完成预期目标。三是进一步弱化对GDP的考核。由原来考核GDP增长率和人均GDP及增长率,按照功效系数法打分排名办法,改为完成GDP年度目标任务的即得满分,未完成的采用实际完成比率法计分,并适当降低GDP考核分值。
2、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方面:认真分析各单位干部资源状况,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统筹考虑干部的素质、能力、经历、专业、性格等因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干部交流方案,加大部门间、部门与街道干部的交流力度,促进干部交流工作的有序开展。
3、人才引进方面:2012年,在全市率先启动“人才特区”建设,形成了“1+10”政策体系。目前,全区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院士工作站4家,省级以上科研平台载体30余家。2013年共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65人,硕士以上各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25人。下一步,将通过加强走访调研、搭建引才平台、促进校企合作、加大政策支持等举措,着力解决企业“引才难”的问题;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功能优势和品牌效应,加强与省人才服务中心的合作,策划举办1场大型专业性人才智力交流活动;积极争取省人社厅支持,在区内安排1场“2015年秋冬季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化工医药类);继续加强山东化工人才网建设,优化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网站服务功能,为企业和人才搭建方便快捷的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