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淄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77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号)和《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7-2021)》(淄政发〔2017〕15号)等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的总体要求,以区域、城乡、产城融合发展为方向,以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生态体系为路径,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形象,加快建设“家敦民富、大气精美”的现代化临淄。
二、目标任务
重点展开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通过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网格、智慧环保、智慧监管、智慧乡村、智慧气象等智慧化应用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智慧城市;运用智慧化技术提升工业、农业、园区、物流和新兴产业竞争力。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立足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和民生服务发展大局,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统筹智慧化推进的目标和任务,统筹城乡、行业智慧化发展,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二)资源整合、业务协同。充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打破条块分割,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应用系统的集约建设,创新信息化应用体系和政府服务方式,不断优化项目管理机制。
(三)深化应用、务求实效。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转移到深化应用上,促进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发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服务民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方面的作用,将应用效果作为衡量建设成效的主要指标。
(四)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突出政策和资金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引导、鼓励和扶持效用,强化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地位,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我区新型智慧城市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建设领先实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光纤宽带骨干网络建设,加快宽带网络提速改造,扩大城市出口带宽。推进电子政务网改造,拓宽覆盖面,提高带宽,完善提升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互联网出口。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无线网络,增强WiFi热点区域覆盖能力。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新型智慧城市物联网,建设推广惠民便民的智慧街区设施。
(二)建立城市管理运行平台,打造精准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依托全市大数据中心和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搭建我区城市管理运行平台,主要是构建新型智慧城市统一物联网平台、新型智慧城市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和新型智慧城市时空信息服务平台。
(三)完善智慧民生服务体系,构筑以人为本的高效城乡综合服务体系。按照全区新型智慧城市领导小组要求,调度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网格、智慧环保、智慧监管、智慧乡村、智慧气象等智慧化应用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构建智慧政府治理体系,提升行政管理智能化水平。建设移动电子政务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应用向移动互联网扩展,实现移动办公、移动执法、无线政务公开等,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部门反应能力和响应能力。重点推进智慧网格、智慧环保、智慧政务、智慧监管、平安临淄、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智慧公用事业建设。
(五)搭建智慧产业经济体系,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坚持以信息化为助力,着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产业智慧化和智慧产业化,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点推进智慧园区、智慧物流、智慧电商、智慧工厂、智慧农业建设。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摆在工作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机构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监督,加快推进规划实施。
(二)强化专项规划设计和项目管理。新型智慧城市各专项工程责任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按照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做好专项规划方案编制。专项规划方案审核批准后,专项工程责任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按时做好项目申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各专项工程责任配合单位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确保专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信息和网络安全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升信息和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加快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抓好防攻击、防篡改、防入侵等信息和网络安全关键措施落实,提升信息和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科学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