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开始了!
符合条件请及时申请!
申报对象
截至2024年3月31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中,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 以上或乳腺浸润癌,且未接受过市级以上救助的城乡低收入妇女。
注意:
①宫颈癌一共分为0期(原位癌)、Ⅰa期、Ⅰb期、Ⅱa期、Ⅱb期、Ⅲa期、Ⅲb期、Ⅳa期、Ⅳb期九个档次。前四个档次不符合条件,从Ⅱb开始后面五个档次符合救助条件,即Ⅱb期、Ⅲa期、Ⅲb期、Ⅳa期、Ⅳb期。
②乳腺癌患者病情中有“浸润性”即为符合。
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附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村(居)级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县级妇联。
3.县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上报市级妇联。
4.市级妇联审核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有关情况,将本地区申报汇总表和申报人数统计表上报至省妇联。
救助咨询
更多政策解释、情况核实可联系相关区县妇联,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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