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信息港提供最新的临淄招聘信息、临淄房产信息、临淄二手信息,查信息就上https://10345.cn 。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聚焦 -> 淄博市临淄区税务局2023年1月《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淄博市临淄区税务局2023年1月《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1-19 23:09
你(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2023年1月份的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淄博淄嘉瑞建筑有限公司等493户纳税人(名单见附件2):

你(单位)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2023年1月份的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单位)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临淄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临税限改[2023]101号)  .docx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临淄区税务局逾期未申报纳税人催报清册(2023年1月份).xlsx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临淄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