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公示!涉及临淄皇城镇这个片区!
规划范围
西至皇齐路,南至皇城西路,东至皇城西路,北至建设用地边界,规划用地面积40.97公顷;配套污水厂位于四官村南侧,紧邻北齐路,规划用地面积2.02公顷。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省政府令第323号)
6、《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版)
7、《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8、《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
9、《皇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10、《淄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含临淄)》
规划内容
1、规划用地布局
规划总用地除1.26公顷的农林用地外,其他为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排水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0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55%。工业用地26.8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7.59%。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6.2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5.81%。绿地与广场用地3.5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9.04%。排水用地2.02公顷,不参与用地平衡。
本次规划工业用地兼容不超过50%物流仓储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中,商业用地占比70%,商务用地占比30%。
2、公共设施配套
本次规划不涉及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配备部分商业及市政项目。
3、控制指标
规划范围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5以下,建筑限高45米;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下限在1.0,不进行建筑限高;排水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以下,建筑限高24米。
4、文物保护
工程本次规划为保护文物遗址完整性、可持续性,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措施对文物进行保护。对重要遗存、尤其是居址区实行避让。规划范围内对不能避让遗址的范围进行考古发掘,提取发掘区域地下文化遗存的全部信息。发掘完成后根据最终发掘成果进行验收,符合建设条件的经论证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
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22日
联系方式
0533-7880016 皇城镇人民政府
0533-7175311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
附图
1、区域位置图
2、土地利用规划
3、控制图则
4、公共设施规划图
来源: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