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验收
发布时间: 2015-01-05 21:18
近日,淄博市临淄区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验收,入围全国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近日,淄博市临淄区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验收,入围全国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临淄区地处鲁中山地与黄河冲积平原的过度地带,地形呈南高北低,南部、西北部为低山丘陵,占总面积的28%;北部为山前倾斜平原,占总面积的72%。南部局部基岩裸露、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形复杂,北部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多年来,由于人类采矿、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经济活动的加剧,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和干扰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也日益显现。区内地质灾害分布明显受地质环境条件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共同控制和影响。按照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多次调查,区内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有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几种。此次入围全国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表明临淄区在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全国累计建成1765个,覆盖了绝大部分地质灾害易发区。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国土资源部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启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十有”指: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
同过去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相比,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对基层地灾防治工作提出了更明确目标和更高要求。国土资源部将把各地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情况,作为今后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以及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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