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人注意:这些低保将被清退!另外,这些人的生活补助将提高!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据悉,截至2016年底,全国有农村低保对象2635.3万户、4586.5万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农村低保资金1014.5亿元,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3744元/人,比上年增长了17.8%。
由此可以看出,国家针对农村的低保政策旨在帮助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能够实现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其实,在真正的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虽然有真正符合条件的农村家庭领取,但也存在不少关系户领取低保、骗保等行为;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护真正需要的农民的利益,为了保证绝对的公平公正,今年国家对于农村低保将有大动作,免除部分人担任村干部的资格、清退不符合领取低保的群体!从根本上杜绝农村低保被冒领、少领、没得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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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被取消村干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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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村干部期间被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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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被排查具有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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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附权力在村里为所欲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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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赌博等不良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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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国家认定的非法组织的;
今年,国家对低保的监管力度加大,低保的审核更加严格,扶贫更加精准,农户更加透明,今年开始,一下这些人的低保资格将会被取消,而且会永久加入低保黑名单,再想骗保可就难了!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1)不符合低保标准的;
2)未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年收入的,甚至一些谎报年收入的;
3)因为一些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家境贫困的,例如因娶致贫的;
4)不配合国家低保精准扶贫核查人员进行入口摸底核实的;
5)本身具有经济能力却不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导致被抚养或者赡养方经济贫困的;
6)家庭贫困,但是土地常年抛荒的;
7)有家庭成员触犯法律,犯罪被处理的;
8)家庭成员有经营性实业的;
9)有正常劳动能力,因为个人原因导致家庭贫困的;
10)直系亲属中有财政供给的。
政策调整后,以上这些人的低保资格将会被取消,之前的低保也会被彻底清退,让给真正有需要的贫困家庭。希望这一政策能彻底实施,农村能真正的实现精准扶贫,贫困农民能得到切切实实的利益。
除了这些,未来低保的整个评选过程必须透明化,民主化,农民将有权利推荐低保名额,对于公示的低保户,农民可以集体的表决,也可以提出异议,如大多数农民提出了异议的,需要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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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来看,相信农村经过以上大整改,将会迎来一个崭新的发展局面,农村农民可以共同监督!国家的政策确实是利民的好政策,真正落实好了就达到了为民的最终目的!
另外,本月起
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调整后最高每人每年可达72850元~
日前民政部、财政部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此次提高标准将新增中央财政资金第四季度补助经费12亿元,同时全年将共安排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04亿元。
从2017年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
农村籍老义务兵按年限计算补助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也由现行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50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而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将增加补助5元。
调整后最高每人每年可达72850元
此次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72850元、70550元、6824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3130元、19860元和1868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也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0520元、50520元和227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