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档案馆目前正公开向社会征集“老物件”
据了解,临淄区档案馆是综合性国家档案馆,是全区档案资料保管和利用中心、区文档信息服务中心和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中心。
一、征集内容
1、城市的发源、变迁、建设;
2、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历程
3、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学术研究、思想传承等的发展;
4、非物质文化遗产、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民俗传统文化;
5、工业发展、名优品牌等;
6、齐文化发展。
二、征集资料范围
1、临淄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文契、史志、历史人物手迹、报刊、书籍、著作等实物、声像、图片资料。
2、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著名艺术家在临淄活动形成的题词、字画、签名、讲话的录音、录像、照片、实物等档案资料。
3、反映见证临淄历史的牌匾、诗画、石碑、证书、奖状、奖杯、奖章、印章等实物档案。
4、反映临淄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的各类载体的档案资料。
5、反映临淄各个时期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城建、杰出人才等方面成果的各类载体的档案资料。
6、临淄籍人出版物;
7、反映临淄特色、亮点的其他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1、采取捐赠、复制、寄存及区档案馆与档案资料所有者商定的其他方式征集。
2、凡愿意向本馆提供档案、资料或相关征集线索的社会团体、组织和各界人士,可直接到区档案馆办理,也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3、我馆对入选资料拥有汇编、发行、印刷、展陈、复制和信息网络传播等使用权,版权仍归作者所有。对经评选确定采用的照片由展览方制作符合布展要求照片,照片版权仍归作者所有。
4、凡从档案馆外征集入选的档案、资料、实物、图片等,由临淄区档案馆统一向所有者颁发证书。经专家鉴定有一定价值的,可给与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 征集要求
1、提供照片时须附简明文字,说明每幅照片的内容、拍摄时间、照片记载的事件、地点、人物的姓名、照片来源、拍摄者及所有者姓名及联系电话等。图片要求真实,不接受有悖事实的合成照片或电脑技术修改制作照片。
2、实物提供者须附简明文字,说明实物名称、持有者姓名、联系电话、记载事件、拟征集报送方式(捐赠、复制、寄存)等。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关悦 阚东
联系电话:(0533)7180340
电子信箱:qdajywk @163.com
地址:临淄区档案馆(齐城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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