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启动2016年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 2016-07-23 22:51
为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临淄区决定在全区开展乱闯红灯、乱停乱放、乱穿马路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活动。
临淄区启动2016年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活动
临淄区整治路口
临淄大道与闻韶路路口
临淄大道与雪宫路路口
临淄大道与大顺路路口
临淄大道与杨坡路路口
志愿者风采
为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临淄区决定在全区开展乱闯红灯、乱停乱放、乱穿马路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活动。2016年7月23日上午,临淄区举行2016年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活动活动启动仪式。
临淄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希鹏为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授旗
整治内容
1、整治乱闯红灯。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乱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2、整治乱穿马路。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随意跨越护栏、随意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3、整治乱停乱放。整治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重点整治机动车停车泊位外乱停车、非机动车随意停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整治措施
(一)开展认管交通路口文明劝导行动
1、倡导文明单位认管交通路口。组织文明单位按照就近原则认管挂包交通路口,7-10月,工作日每天(早7:00-8:00,晚5:10-6:10)安排4名以上文明交通志愿者统一佩戴绶带,手持文明引导旗和点赞牌等标识,在挂包路口协助交警、协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导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行,非机动车不闯红灯、不超越停车线、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车、礼让斑马线。挂包路口情况纳入年度文明单位考核。
2、开展集中执法活动。
(二)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
(三)开展“文明停车示范路段”创建活动
(四)开展“小手拉大手”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志愿者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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