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信息港提供最新的临淄招聘信息、临淄房产信息、临淄二手信息,查信息就上https://10345.cn 。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聚焦 -> 临淄: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成立

临淄: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成立

发布时间: 2015-10-23 10:58
为加强商务行政执法,维护商贸流通秩序,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商务部建立了全国统一的“12312”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体系。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厅的要求
   为加强商务行政执法,维护商贸流通秩序,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商务部建立了全国统一的“12312”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体系。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厅的要求,临淄区商务局于近日正式开通了临淄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电话。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12312”,进行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政策咨询等。

  一、受理范围

  酒类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二手车、典当、拍卖、家电下乡、再生资源回收、零售商促销、零供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内外贸、外经商务领域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二、受理条件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举报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线索)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违法违章案件(线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举报方(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等);

  3、有具体的举报内容和相关证据;

  4、属于商务行政管理机关职责范围。

  (二)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被诉人的名称、地址等);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商务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三)消费者申诉应提供以下资料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的,应当向商务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不予受理的规定

  (一)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对以下举报不予受理

  1、不属于商务行政管理职责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

  3、超过《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时限的;

  4、已经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

  5、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对下列消费者申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1、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2、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5、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6、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四、受理要求

  1、工作人员在受理咨询、举报、投诉时,应做到礼貌、热情、诚恳;

  2、对消费者咨询,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知到相关的部门咨询;

  3、对符合举报投诉受理条件的,应详细记录,并录入电脑,及时、准确地按分级、分类原则进行分流;

  4、对不予受理的举报、投诉,应当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

  5、对不属商务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举报、投诉,要告知其处理该举报、投诉的职能部门和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