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严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最高可获奖励10万
发布时间: 2015-09-04 18:17
为实现从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管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全程监管,9月2日,临淄区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投入力度,符合条件的单位最多可奖励10万元。
为实现从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管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全程监管,9月2日,临淄区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投入力度,符合条件的单位最多可奖励10万元。
今年,临淄区将根据农业种养特色,积极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确保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到户率达100%。同时,临淄区将加大对农产品基地建设、质量认证、基地检测室建设、监管员补助等方面的投入。
对年内被认定为省级以上(含省级)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奖励10万元;获得市级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的,奖励5万元;获得区级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的,奖励2万元。对年内获得国家有机食品(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单位,每个品牌产品奖励5万元;对年内保持国家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每个品牌产品奖励4万元。对年内获得两个以内(含两个)国家绿色食品标志的单位,奖励3万元,获得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奖励1万元;对年内续展两个以内(含两个)国家绿色食品标志的单位,奖励3万元,续展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奖励1万元。对年内获得国家无公害食品认证的单位,奖励2万元。对年内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中国地理标志商标的单位奖励5万元。对涉农产品年内获得山东省着名商标的奖励3万元;对年内续展的涉农山东省着名商标奖励1万元。
推荐资讯
相关新闻
最新信息
赞助商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