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网传淄博取暖费下降 记者采访物价局求证真伪
网传取暖费下降图片
淄博市物价局网站上公布的供热价格(张店城区)图片
中心城区5家供热公司证实网传消息不实
26日下午,记者向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淄博双星供热有限公司、淄博华力供热有限公司、淄博华星热力有限公司求证消息的真实性,这些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没听说这回事儿”。其中,淄博热力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供暖费用都是执行物价局文件,而不是山东省政府文件。”淄博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一名负责人接收采访时表示,“供暖费用由各市物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程序出台相关价格执行标准,而不是由省里统一供暖费用。”
消息声称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鲁09432号)文件”,记者查询发现,山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下发文件开头应为“鲁政发〔2015〕××号”,而且在政府网站上也并没有查询到鲁09432号文件。
2015取暖费缴纳标准和缴纳时间暂无通知
据了解,目前,淄博市的供暖费用收取标准,都是根据淄博市物价局文件执行。如去年淄博市居民供暖费为24元/平方米,学校、幼儿园、敬老院供暖费为22.5元/平方米,非居民36元/平方米,供暖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而网传消息并没有具体分类,而是统称“2015-2016年度取暖费每平米由25元调整为19元,取暖期10月25号至3月25号”。
今年的供暖费到底交多少,怎么交,什么时候交?记者咨询淄博市中心城区5家供热企业,得到的答复均为:“今年供暖费缴纳标准和缴纳时间暂无正式通知,还要等待相关文件的出台。”他们还表示,如果物价部门对供暖费进行调整,都会按照新的物价标准来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