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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30日截止

发布时间: 2015-08-10 22:51
根据《临淄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4]10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选拔第四批临淄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领军人才,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根据《临淄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4]100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选拔第四批临淄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范围

凡在临淄区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人才,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对于确有真才实学、成绩卓著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人才,申报时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

另外,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已获得过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省、市、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在推荐选拔范围。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临淄区在全区拟选拔一定数量的第四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3名,高层次人才比较集中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推荐人选最多不超过4名。

各推荐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优先推荐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人才。推荐时,以近4年(2011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业务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推荐选拔程序

选拔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推荐工作;区直主管部门负责其所属或管理企事业单位的推荐工作。

各推荐部门(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规定,严格选拔程序。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5名以上同行专家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及《推荐临淄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内部局域网同时公示等多种易于周知的方式,在拟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顺序(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结果)等内容,并附由参加评议的专家本人签字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综合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手机号和电子邮箱);

2、《临淄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份;

3、加盖推荐部门(单位)公章的《推荐临淄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20份;

4、其它附件材料1套(目录样式参阅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主要包括内容及排版顺序: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当前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无行政职务证明;既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又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复印件(没有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证明);网上公示的截图证明和张贴公示公告的图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目录置前,单独成册,材料不退回。

(三)各推荐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一致,保证推荐材料中填报情况属实、无遗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须在《附件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上述有关表格,可从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lzrs.gov.cn/)上下载(多页的表格要粘贴整齐,不得装订)。

(四)时间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务于2015年8月30日前将材料(包括电子版)报送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做好临淄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是区政府赋予区人社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组织好、实施好。单位不能按照《办法》要求为专家兑现工作、生活待遇的,不能推荐申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宣传我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他们为榜样,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联系电话:7363508 7214947

电子邮箱:ksglk@163.com

通信地址:临淄区桓公路9号区人社局5楼508房间、二楼综合服务大厅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