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淄河金山段建筑垃圾成堆 居民担忧防洪安全
面目全非的淄河河道
随着汛期来临,临淄各部门都已经做好防汛工作。然而作为重要排洪河道的淄河如今却遭遇“肠梗阻”,淄河金山段河道堆积了不少建筑垃圾,有的高达四五米,甚至有工厂在这里安营扎寨生产混凝土。面对这种状况,附近村民很是担忧防洪安全,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治理。
河道建筑垃圾四五米高
5月28日,记者根据市民的反映,沿着淄河一路向南,到达金山镇镜内,在加华路口向北300米左右,这里的淄河滩已经面目全非,到处坑坑洼洼,建筑垃圾遍地都是。其中一处建筑垃圾已经形成巨大规模,高达四五米,基本与河两岸高度持平,河道从这里被拦腰截断,“河道早就被堵了好几年了!”正在河道里捡垃圾的一名村民说。而就在记者探访的过程中,还有车辆进出河道。河道中的建筑垃圾也吸引了前来“淘金”的村民。“像一些水泥块当中有很多钢筋之类的东西,用锤子砸下来之后能卖不少钱。”一名村民说,闲着没事正好可以赚些钱补贴家用。
记者发现,紧挨这些建筑垃圾不远处有一家名为“金诚商砼”的企业,这些建筑垃圾正好给这家企业搭建了一个平台,他们在平坦处堆放石子等物料,并不断地往河中排放洗沙水。还有一台大型挖掘机正在施工,在石堆不远处就是企业厂房。
据附近的南杨村村民介绍,这处厂房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三四年前淄河发大水,曾经把这里淹没过,当时的厂主还遭受重大损失,幸亏没有人员伤亡,事发后,这处厂房又被南杨一名李姓村民接管。“淄河是一条重要泄洪河道,一旦遭遇大水,不光这家企业危险,附近的村庄也会遭殃。”这名村民说。
分界模糊遭遇执法难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临淄区河务局河道管理处的稽查人员也赶到了现场,一名刘姓负责人说,前两天他们接到市民的举报,并根据相关规定向当地政府金山镇政府下发文件,要求清理,然而现场并没有任何整改。“我们在和镇政府对接工作。”这名负责人说,淄河临淄段共有42.5公里,而河道管理工作人员却只有8名。他们在巡查过程中难免会疏漏,况且执法过程中由于取证难,造成附近一些建筑垃圾经常被偷偷拉到这里,久而久之形成这种现状。
有人在河道里倾倒建筑垃圾甚至在河道里建厂房,为什么任由其发展呢?这名负责人说,临淄与青州就是以淄河中间为分界线,由于明显的地理标线不明确,他们也会遭遇执法困难,以这处厂房为例,企业老板是临淄人,但是相关手续却是青州的,记者也发现这家企业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是青州市邵庄镇陈黍村。这名负责人说,他们只能协调金山镇政府协助清理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垃圾。
随后,记者来到金山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临淄区河务局的政务文件已经接到,但是河道管理并不在镇政府的职责范围内。
河道清理仍在对接当中
6月2日,记者再次来到临淄区河务局河道管理处。随后河道管理处工作人员出示了临淄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生态临淄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保障全区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两份文件,在文件当中提到有关镇、街道对本辖区内河道内垃圾每月清理一次的要求。随后记者又与金山镇政府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关于生态临淄建设,像城乡环卫一体化,明确是政府的范围和工作职责,他们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都得把工作做好,后期他们会进行相关治理。
据悉,由于近几年河道中并不是常年有水,这才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大量的建筑垃圾被倒进了干涸的淄河河道,河道在不断变窄,河床也在不断升高,河道侵占现象十分严重,治理难度仍很大。
记者从水利部门了解到,淄河上游(太河水库断面以上)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淄河下游(太河水库断面以下)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一旦行洪道内堆放了杂物,将大大降低河流的泄洪能力。根据《淄博市河道管理办法》(第27号)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对个人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