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对12家地下非煤矿山生产企业进行停产整顿
发布时间: 2015-05-13 18:45
为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推进地质环境保护,淄博临淄区全面启动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规范矿业秩序整顿工作。
为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推进地质环境保护,淄博临淄区全面启动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规范矿业秩序整顿工作。对12家地下非煤矿山生产企业进行停产整顿,由安监、国土等部门依法暂扣停产整顿企业相关证照,并由公安部门全部收缴停产整顿企业库存的爆炸物品。
据了解,此次整顿工作的范围为全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地下非煤矿山企业,要求各企业矿区范围内所有达到充填条件的采空区充填治理完毕,达到设计要求,并无超层越界、乱采乱挖、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所有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向临淄区政府作出依法办矿承诺,对矿区范围内的采空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充填设计,严格按照设计完成采空区充填治理,经区政府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为保证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构建长效机制,矿山企业闭坑前2年,未充填治理的采空区按照每立方米100元标准,向临淄区财政缴纳采空区治理保证金。区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半年一次聘请国家级中介机构对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初次以资料和现场检查为主,再次对有疑问的地点进行物探、钻探。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停产整顿直至关闭,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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