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5-12 10:41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要求,是深化农村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或农业经营服务为职业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要求,是深化农村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或农业经营服务为职业,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专业技能,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现代农业从业者。2015年,以中央、省、市委1号文件和各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我区将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工作主要有以下两种培训类型:
一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根据我区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确定蔬菜为重点培育专业。学员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具有一定蔬菜生产经营规模的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骨干社员、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等。培训方式为开展蔬菜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分两段进行:一是重点培训生产实际操作技能,在田间学校采取“田间课堂”培训模式进行培训,实际操作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42学时);二是重点培训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按照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统一安排进行,培训时间7天(48学时)。培训考核合格的,出具培育经历证明,作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依据之一。
二是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学员要求:年龄原则6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参加培训意愿强,家庭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所报名的参训产业。产业规模指标:种植业培训学员要求:从事粮食生产的,种植规模至少要达到50亩左右;从事瓜菜生产的,大棚种植至少一个标准棚,露天种植5亩左右;从事果品生产的,至少要达到5亩左右。参加畜禽防疫培训的学员为日常从事本行业工作或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大户。培训方式:各类培训项目全部纳入田间学校培训模式,统一采取“田间课堂”方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天(24个学时)。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及专项培训全部实行免费培训:培训费、教材费、食宿费全免。符合条件的农民自愿参加培训,可到所在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或区农广校(雪宫路352号)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1日。
临淄区农业局
2015年5月8日
推荐资讯
相关新闻
最新信息
赞助商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