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完善住房销售制度 新出让宅地优先现房销售
发布时间: 2026-10-31 12:35
10月30日,济南市出台意见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新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申请预售的须单体建筑主体封顶。
10月30日,济南市出台意见,完善调整商品房销售制度。按照新规,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并在土地出让公告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申请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此次实施意见是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销售制度改革。现房销售项目在公积金贷款、土地出让金缴纳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购买现房销售项目的,可相应核减一套住房套数,一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7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家庭最高为240万元,并与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等上浮政策叠加使用。
融资端同步推行主办银行制度,新签订借款合同的项目实行主办银行制,开发贷款发放与项目建设周期相匹配,并加大对现房销售项目和“好房子”项目的开发贷款支持力度。分析认为,此举有助于缓解“交房焦虑”,推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落地。
(稿件整理自大众网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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