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申报须知
政策依据:2022年7月25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字〔2022〕61号)
一、适用对象
中小微企业。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二、补贴条件和标准
2022年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解释说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三、申报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②补贴申请表和招用人员花名册③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④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等⑤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解释说明: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是指工资实现银行代发,不包括银行转账和现金结算的方式)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向所属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将所需申请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镇(街道)人社所电子邮箱进行申报。
其中,补贴申请表和招用人员花名册一并报送电子版。
五、补贴拨付
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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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临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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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