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公安新闻中心:戴着护目镜的劫匪还是被临淄公安抓了
“傲娇”劫匪5小时到案
“才两百来块钱?这么点儿!不要了”!当违法嫌疑人伊某发现“费尽心机”抢来的只有两百多块钱时,扔下钱后嫌弃的说道。
2022年5月12日清晨6时许,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接到临淄区某加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抢劫。
接警后,分局小案侦防专业队立即与凤凰派出所对该起事件展开联合侦查。通过调取查看事发现场视频录像,民警很快掌握了违法嫌疑人的衣着特点及体貌特征。
视频中,该男子头戴护目镜、口罩,身着黑色短袖、裤子,脚穿白色旅游鞋。于5月12日凌晨1时28分,驾驶一辆车牌被刻意遮挡的银灰色汽车来到加油站,待稍作观察后,到店内实施抢劫。
掌握线索后,民警随即对该男子展开调查。当民警调取加油站周边多个路段的视频录象,做进一步调查取证时发现,周边路段的录像系统正在升级建设中,无法调取查看。
突然出现的调查“盲点”,使民警的调查工作变得困难。为最快时间将违法嫌疑人逮捕归案,民警迅速调整作战思路,重新规划作战部署,扩大周边搜索范围,全警全力对违法嫌疑人及其车辆展开侦查。
经过几个小时的社会面视频追查,民警终于捕捉到了违法嫌疑人及其车辆的踪影。民警随即兵分三路,分别从违法嫌疑人的逃跑路线、车辆及人员信息三方面展开调查。
2022年5月12日上午11时30分许,历经五个小时的全力侦查,民警终于在临淄区某小区附近将违法嫌疑人伊某抓获,并在某商城东侧将违法车辆查获。被抓后,伊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处理。
伊某没想到在这“全副武装”之下,还是被抓了。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