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复学核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0 19:25
按照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教育工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复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校外培训机构:
按照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教育工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复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对照《临淄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复课工作方案》(见附件1 ),组织教职员工开展学习,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于5 月9 日前,由举办者向区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应包含校内消杀情况、物资配备情况、教职员工及重点人员排查情况(含临淄区外学员情况),核验申请也将作为开学防疫工作承诺。
二、5 月11 日前,由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教育工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按照《临淄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复课核验细则》(见附件2 ),对各校外培训机构实施现场核验。
三、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现场核验反馈问题,于5 月12 日前完成整改,并主动联系核验工作人员。5 月13 日前,各核验组对整改完成的机构进行复核。
四、淄博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指令或相关通知后,区教体局公示复课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符合复课条件机构适时复工复课。未接到相关通知前,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复课。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 5月 7日
来源:临淄手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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