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2万!临淄区发布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1-03 22:25
淄博1月2日讯 为动员全区人民积极行动起来,鼓励同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行为作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淄博1月2日讯 为动员全区人民积极行动起来,鼓励同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行为作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近日,临淄区应急管理局、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联合发布《临淄区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临淄区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中规定,举报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经核查属实的,视查获的具体数量,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根据举报,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半成品或原材料的,视查证属实后具体数量,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根据举报,经查证属实后收缴非法黑火药1000克、烟火药3000克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根据举报,查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构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查获重大案件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奖励。
市民可拨打临淄区应急管理局电话7163086、110、临淄区民生热线 818900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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