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一、规划园区名称及概要:
名称: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总体规划
概要:
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均衡区域产业发展,临淄经济开发区对新医药产业园总体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后规划面积为1030.78公顷,四至范围:北至梧台路、西至博临路、南至青银高速、东至辛河路-张皇路-鹏达环保东侧,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包括健康医药产业、食品加工产业、环境治理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智能制造产业及配套服务产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总体规划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委托开展产业园规划环评编制工作。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33-7871285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21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31-81795815
邮箱:jn1608@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
③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规划方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⑤给出规划园区源强预测结果,预测分析对环境的影响。
⑥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⑦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园区开发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提出规划调整优化的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园区规划概述。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⑤环境容量与环境承载力分析。
⑥规划调整的相关建议。
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⑨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园区规划是否可行的确切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或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