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流程的告知书
广大居民朋友:
为做好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工作,方便群众正确识别禁忌症,让适宜人群放心接种,助推应接尽接工作,现就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流程及相关信息告知如下:
一、患有急性疾病、患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妊娠期妇女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明确的由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根据病历资料和诊断证明(全区目前5家医院可开具诊断证明,分别是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北大医疗鲁中医院、淄博化建老年病医院)等进行确认,出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证明》(见附件)。
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能确定的
1.由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安排工作人员与临淄区人民医院电话预约后,按预约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病历资料等到临淄区人民医院确认。
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39号,临淄区人民医院门诊楼西南角。
工作时间: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7160365
2.定点医院接诊医师依据国家卫健委《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对就诊人员进行诊查。需临床检查、检验确诊的,安排相应检查;需会诊的,安排相关专业医师会诊。
3.经诊查确认,具有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的,由主诊医师在《淄博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确认表》中列出,填写结论,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就诊人员本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的依据。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