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临淄发布重要告知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 2021-07-07 12:02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经国务院批准,已于2021年2月1日公布实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3号公告)。本次《名录》调整较大,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联合发布一份告知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行政许可
不得人工繁育饲养和经营利用
国家重点保护鸟类
全文如下:
广大市民朋友:
特此告知。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2021年7月
推荐资讯
相关新闻
最新信息
赞助商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