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63人!综合类事业编!淄博临淄区岗位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临淄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岗位为综合类(A类)岗位。其中:A1类岗位(管理岗位)、A2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3类岗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4类岗位(“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临淄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要求:“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次招聘主要面向2019—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日09:00-26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4月24日09:00-27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4日09:00-27日16:00。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电话咨询(见附件1)。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网上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通过初审的A1、A2、A3类岗位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弃权。
4、取消、核减与调剂计划
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A3、A4类岗位按1:1,岗位标识为基层岗位的按1:2,其他岗位按1:3)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与省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应聘人员可于5月19日9:00—22日9:3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须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A1、A2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A3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例,加档案考核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档案考核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A4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A4类岗位,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组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体检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七、公示及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