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人注意!警惕以这类名义进行的集资活动!
近年来,不法分子往往以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合法的外衣开展金融或者类金融业务,实则不具备开展金融业务的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包装宣传,或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站台造势,展示各种奖项,进行虚假宣传。
为此,临淄区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要根据家庭和个人风险承受能力,科学规划,到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如遇下列情形务须提高警惕:
1、不法分子以发售原始股权为名向投资人虚构上市回报,打着股权认购的幌子,利用股权激励机制,向投资人许诺高额分红收益,或假借实体项目,成为合伙人或原始股,发放股民证,诱骗进行投资的;
2、不法分子把在美国场外柜台交易系统(OTCBB)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的;
3、不法分子打着“股权众筹”“金融创新”的名义,在全国范围接受投资,投资入股不设上限,承诺超高年化率分红返现,几年内无法实现上市目标,由公司全额回购股权等,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诱惑群众投资的。
4、不法分子通过注册设立私募基金、虚拟数字货币、理财投资咨询、财富管理、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司,超出经营范围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签订“借款合同”、“投资协议”等许诺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行为。
为保护自身财产安全,临淄区处非办提醒广大民众应做到:一清、二白
“一清”是认清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原则。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二白”一是明白非法集资的本质是“你图别人的高利,别人图你的本金”;二是明白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永远和风险成正比。“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切勿存在“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
临淄区处非办温馨提示: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我们真心希望面对非法集资时每一个人都要提高警惕!
临淄区非法集资举报受理电话:
2189196(临淄公安分局)
7212172(临淄区处非办)
临淄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