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工商服务指南 | 个体工商户变更
发布时间: 2021-03-01 20:12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变更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下载地址:http://www.gov.cn/bumenfuwu/2017-07/07/content_5208693.htm
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变更名称的,提交新名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申报承诺书。
下载地址:http://aic.zibo.gov.cn/art/2017/10/17/art_564_683990.html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后置许可事项双告知承诺书(附件一)。
附件一:
承 诺 书
临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工商部门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注:
《山东省工商登记后置许可事项目录》详见:
鲁政发[2016]1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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