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公安丨元宵将至 烟花爆竹依然禁放
对燃放烟花爆竹坚决说NO
从我做起 共建美好家园
自2021年1月27日,临淄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来,在临淄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区不设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
元宵节即将来临,为防止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节日氛围,请全体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平安幸福生活。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你知道吗?
伤人事故
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的事故,近年频频发生教训极其惨痛。
火灾隐患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浪费资源,增加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意味着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迹,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当你开开心心地放完爆竹后,环卫工人们却要连夜工作清扫鞭炮残屑,甚至就在路边过了节。
少一点危险 多一点安全
少一点污染 多一点清新
少一点烦燥 多一点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