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临淄正在严查药品零售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
发布时间: 2021-01-18 20:59
近日,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对部分药品零售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7家单位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未按疫情防控规定要求进行实名登记、进店人员未佩戴口罩、未测温、未亮码或扫码等情况,依照相关规定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7家药店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并责令停业整顿15天。
近日,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对部分药品零售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7家单位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未按疫情防控规定要求进行实名登记、进店人员未佩戴口罩、未测温、未亮码或扫码等情况,依照相关规定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7家药店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并责令停业整顿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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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单位名单如下:
淄博久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康汇堂店
淄博润安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大路北药店
淄博天和堂金百合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路山药店
淄博润安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朱台店
淄博博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鑫药店
淄博博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北羊药店
淄博同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宝康药店
上述药店的行为属于疫情防控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严重违反了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相关规定对7家药店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并责令停业整顿15天。
下一步,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各药品零售单位及诊所疫情防控措施进行随机抽查,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将从严查处。
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告诫广大药品经营单位:
1.购买“止咳、退烧”类药物必须实名登记;
2.人员进店须亮码或扫码、测温、戴口罩、体温异常督促及时就医;
3.店内人员必须保持“一米”间距,定期环境消毒,及时报送信息等管理规定;
4.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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