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区政府办公室拟选调10名左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选调范围
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学校、医院)副科级以下在职在编人员。
各镇街道须推荐2-3名工作人员参加选调,其中1名须为镇街道党(工)委秘书。区直各部门须推荐1-2名工作人员参加选调。
02
资格条件
1.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达到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时间计算截至 2020年12月31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报名: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间的;档案材料及信息存疑核查不清的;试用期未满的;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推荐报名的。
03
选调方法步骤
1.个人报名。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个人填写《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签订《承诺书》(附件2),于2020年12 月15日前将纸质版报区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行政办公中心 342 房间),电子版发送至lzqzfbzzrsk@zb.shandong.cn,联系电话:7220886。
2.资格审查。区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有关规定,干部档案审核将贯穿选调工作全程,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查核不清的,暂停其选调程序。
3.能力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统一面试,以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解决问题、业务水平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4.实践锻炼。根据综合得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实践锻炼人员,并安排到有关科室(单位)参加实践锻炼3个月, 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跟踪培养。
5.综合考评。实践锻炼期满,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综合考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
6.研究调入。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配手续。未被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
1.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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