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临淄停止办理老年优待证。
发布时间: 2020-10-12 01:58
根据《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通知》(淄卫办字〔2020〕192号)文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根据《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通知》(淄卫办字〔2020〕192号)文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办理《山东省老年优待证》,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
自2020年12月1日起,停止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同等享受《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以及《淄博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规定的诸项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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