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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办证难、占道经营、社区搬迁……临淄这些问题,都明确答复了

发布时间: 2020-09-25 13:34
临淄区市民反映,稷下街道闫家大集摊贩占道经营,影响通行,要求加强管理。临淄区政府反馈:闫家大集已形成多年,该处位置属于三个街道办辖区交会处,摆摊人数较多,部分流动摊贩占用牛山路和一诺路经营。

9月23日,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发布

《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问题办理情况》,

就9月16日,临淄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立明

以及区直部门、街道办负责人

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的问题给出了回复。

临淄区市民反映,稷下街道闫家大集摊贩占道经营,影响通行,要求加强管理。临淄区政府反馈:闫家大集已形成多年,该处位置属于三个街道办辖区交会处,摆摊人数较多,部分流动摊贩占用牛山路和一诺路经营。稷下街道联合雪宫街道、辛店街道于9月20日闫家大集当天对该处进行了集中整治,告知摊贩到规划位置经营,同时要求闫家村委建立长效机制,每逢大集加强值班巡逻,及时处理占道经营问题。
临淄区市民反映,其为齐都花园30号楼1单元3楼住户,该单元地下室内泵房全天运作,噪音扰民严重,要求处理;前期多次反映部门均答复检测合格,要求核实哪个单位进行的检测,检测人员是否具备资质。临淄区政府反馈:前期检测为稷下街道城管队员使用简易检测设施检测,稷下街道已重新聘请第三方山东奥维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已对泵房噪音进行检测,预计10月10日前出检测报告。
临淄区市民反映,其爱人2014年至2017年任稷下街道刘家村妇女主任,村委拖欠其2014年、2017年工资,要求协调尽快发放并说明拖欠原因。临淄区政府反馈:经调查,来电人妻子2014年工资未发放的原因是村“两委”换届后因账目交接不清,村民代表拒绝签字,导致上届村委班子工资未发放;2017年的工资为部分未发放。村委和稷下街道多次联系来电人妻子,告知其到村委核实账目,确认账目并签字后发放工资,但来电人妻子多次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稷下街道和村委协调,致使无法核对账目,不能发放工资。
临淄区市民反映,其为棠悦小区24号楼1单元1704室住户,因客厅至电梯的通道北侧露天处未封闭导致雨天时漏雨严重,无法出行,认为小区设计存在缺陷,要求雨天时现场查看并处理。临淄区政府反馈:该小区楼体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由市级审图部门淄博市鲁中勘测设计审图中心审核通过,于2016年11月通过房屋质量验收。棠悦生活区24号楼为敞开式入户花园,该设计规划不存在封闭空间,来电人购房时已知晓。前期部分业主私自封闭入户花园,属于私搭乱建,影响了邻户的通风和采光,齐都镇已于4月份对涉及业主进行了集中动员,要求自拆整改。雨天时齐都镇将协调相关单位一同前往现场查看,来电人可拨打7830243联系。
临淄区市民反映,其为朱台镇鑫源钰泰新材料公司负责人,6月份该公司立项,但不予环评,导致项目无法建设,要求处理。临淄区政府反馈: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园区或集聚区。该公司所在区域未设立工业集聚区或园区,故暂时无法进行环评。
临淄区市民反映,其是雪宫路小星星店铺业主,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10月1日强行拆除其店铺,禁止其营业,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处理。临淄区政府反馈:经调查,来电人所称“小星星商店”属于区工信局办公用房的一部分,其反映的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区工信局已于2018年5月搬迁新址,区应急管理局接收该处办公用房并负责管理。来电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书面文书,也无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小星星商店”房屋属于来电人所有或来电人租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该房屋应予以收回。“小星星商店”于2015年清查资产收回时,所有占用房产个体经营者全部清退,“小星星商店”在无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仍长期无偿使用机关办公用房严重违反规定,因当时未联系到来电人,区工信局张贴了清退通知。区应急局修整办公用房时对该房屋进行了门口封堵,恢复办公楼原样,未采取其他措施,不存在未通知即将房屋强行拆除、乱作为的问题。
临淄区市民反映,其是大顺花园南一区业主,已于2015年交房入住,但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要求协调处理。临淄区政府反馈:该处房屋开发商为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因涉及工程验收、容积率调整、资金等问题,使得业主不能申请办理不动产证。该问题已列入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由区房地产领域重点突出领导小组协调处理。目前,容积率调整手续、容积率调整补缴出让价款评估核算结果已出具并报区房地产领域重点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由其协调解决;未完成工程验收部分及资金问题,区房地产领域重点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已多次协调,现需大顺置业补缴出让价款,区自然资源局已多次催促大顺置业缴纳款项,但因大顺置业资金问题,暂无法提供具体时限。对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区房地产领域重点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将继续协调推进,力争早日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来电人可与区自然资源局7160306联系,以便及时告知推进情况。
临淄区市民反映,齐鲁石化蜂山生活区被化工区包围,建议对该社区实施搬迁。临淄区政府反馈:金山镇于2019年8月份接收原齐鲁石化蜂山社区,来电人反映环境问题已存在几十年,对该社区暂无搬迁计划。
临淄区市民反映,其孩子户口在金岭回族镇金南社区,现金南居委会不承认其孩子是小区居民,不让享受居民待遇,要求协调处理。临淄区政府反馈:来电人为金岭四村居民,妻子为金南村民。前期来电人妻子从金南村嫁到金岭四村后,其妻子户口未迁出,一直在金南村,来电人孩子的户口也在金南村。按照金南村村规民约,外嫁女的孩子不享受金南村村民待遇,故来电人诉求无法满足。
临淄区市民反映,其为方正尚城小区21号楼2单元301室业主,卧室、阳台漏水,多次向物业反映未果,要求尽快维修;28路公交车前期通行至五路村村口,现更改路线,导致村民出行不便,要求协调处理。临淄区政府反馈:1.关于卧室、阳台漏水问题。方正尚城于2008年12月交房,距今已12年,超出了保修期,开发企业无义务帮助维修。物业公司与来电人沟通后,正在联系专业公司进行预算,根据预算情况入户征求来电人意见后进行相应处理。2.关于28路公交车通行问题。28路公交车(辛店—卧石)自2018年集约化改造以来,严格按照线路、站点运营,未更改过营运线路,未通行至五路村村口。前期为方便五路村村民出行,已在28路沿线增设西南羊南站,该站距离五路村大约1.8公里,符合2公里范围内通行公交的标准要求,综合考虑线路走向、村庄道路情况、行车安全及效率等,暂不在五路村设立站点。
临淄区市民反映,其公司为大武水源地附近的化工厂,现面临拆迁,但无相应安置方案,要求给予补偿。临淄区政府反馈: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两区”内工业企业搬迁工作是中央环保督查组给淄博市反馈的环境问题,要求2020年12月31日所有“两区”内企业全部搬迁、出清。自2018年开始,辛店街道逐步推进该项工作,截至目前,已拆除完成52家企业,剩余企业正在按搬迁要求继续推进,搬迁企业享受区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具体情况来电人可拨打电话7153379咨询。因来电人拒绝告知企业名称,无法进一步调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