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项目选址意见的批前公示
依据《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项目起自沾化至临淄公路终点(G20青银高速淄博东枢纽),向南下穿黑铁山交G309青兰线,在南焦宋南跨越胶济客专,于大高村东设连接线与S231张台线连接,于辛庄村西交S102济青线,路线转向西南,于北佛村西交S509胶王线,于贾石村东预留规划济潍高速衔接条件,向南于淄川区西河镇东交X006辛博路,向南在崮山镇东接S317临历线,向南上跨辛泰铁路,于池上镇西交S317临历线,下穿鲁山后,经沂源县黄山村东交X009淄中路,于王家泉村东交G22青兰高速,继续向南下穿瓦日铁路,于李河西村北交X026崔南路,跨越沂河交S234惠沂线,于沂水县高庄镇东交G342日凤线,于沂南县马牧池乡西交S313日藤线,于金厂峪村北交S229沂邳线,止于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东南的G1511日兰高速。项目用地选址所经区域城乡总体规划部分未涵盖。项目所在地规划选址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项目单位按规定编制了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论证,项目符合规划选址有关规定要求,现就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
项目选址涉及内容较多,如涉及利害相关,具体选址情况可初步电询省厅行政许可处0531-88583579,确有不同意见需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