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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批示!山东临淄:村镇搬迁撤并计划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9-05 18:01
2020年1月19 H,自然资源部《关于S102济青线周村区北河东村至淄博潍坊界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49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52. 1191公顷。现公告如下...

6月19日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征收土地公告及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涉及多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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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淄博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年第54号

2020年1月19 H,自然资源部《关于S102济青线周村区北河东村至淄博潍坊界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49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52. 1191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位于东至金山镇北刘村、西至金山镇辛庄村,总面积52.1191公顷,涉及金山镇北刘村、边河村、崔碾村、涧西村、金阳村、吴胡同村、西刘村、辛庄村、徐旺村、杨上村、赵庄村11个村土地。其中:北刘村土地13. 5319公顷,包括农用地13. 2945公顷(果园0. 4795公顷、旱地12. 2851公顷、农村道路0. 4444公顷、设施农用地0. 0751公顷、沟渠0. 0104公顷),建设用地0. 2374公顷(其他商服用地0. 2348公顷、釆矿用地0. 0026公顷);

边河村土地3.2136公顷,包括农用地3.1588公顷(其他林地0. 0794公顷、果园0. 4019公顷、旱地2. 6058公顷、农村道路0. 0717公顷),建设用地0. 0548公顷(公路用地0. 0548公顷);

崔碾村土地1.0251公顷,包括农用地1.0251公顷(旱地1. 0091公顷、农村道路0. 0160公顷);

涧西村土地4. 3849公顷,包括农用地3. 6664公顷(其他林地0.1876公顷、果园0. 5704公顷、旱地2. 7862公顷、农村道路0. 0664公顷、设施农用地0. 0558公顷),建设用地0. 6208公顷(农村宅基地0. 0829公顷、釆矿用地0. 5379公顷),未利用地0. 0977公顷(裸地0. 0977公顷);

金阳村土地2. 4595公顷,包括农用地2.1314公顷(果园1.8167公顷、旱地0. 2762公顷、农村道路0. 0221公顷、设施农用地0. 0164公顷),未利用地0. 3281公顷(其他草地0. 3281公顷);

吴胡同村土地8. 7129公顷,包括农用地6. 5237公顷(其他林地0.1014公顷、早地6.1609公顷、农村道路0. 1710公顷、设施农用地0. 0904公顷),建设用地1. 5889公顷(工业用地0. 5259公顷、农村宅基地0. 0090公顷、公路用地0. 0253公顷、釆矿用地1. 0287公顷),未利用地0. 6003公顷(裸地0. 6003公顷);

西刘村土地4. 6846公顷,包括农用地3. 6194公顷(其他林地0.1254公顷、果园1. 8437公顷、旱地1. 1712公顷、农村道路0. 0489公顷、设施农用地0.4302公顷),建设用地0. 1060公顷(农村宅基地0.1060公顷),未利用地0. 9592公顷(其他草地0. 9592公顷);辛庄村土地5. 7855公顷,包括农用地4. 2587公顷(早地3. 7435公顷、农村道路0. 3524公顷、设施农用地0. 1628公顷),建设用地0. 9311公顷(农村宅基地0. 9311公顷),未利用地0. 5957公顷(其他草地0. 5957公顷);

徐旺村土地5. 0718公顷,包括农用地4. 5366公顷(其他林地0. 3530公顷、果园0. 0850公顷、旱地3. 6626公顷、农村道路0. 0899公顷、设施农用地0. 2864公顷、沟渠0. 0597公顷),建设用地0. 5352公顷(农村宅基地0. 5352公顷);

杨上村土地0.9668公顷,农用地0. 9668公顷(旱地0. 9668公顷);赵庄村土地2. 2825公顷,包括农用地2. 2825公顷(果园0. 0022公顷、旱地2. 2266公顷、农村道路0. 0458公顷、设施农用地0. 007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金山镇北刘村、边河村、崔碾村、涧西村、金阳村、吴胡同村、西刘村、辛庄村、徐旺村、杨上村、赵庄村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査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自然资源部《关于S102济青线周村区北河东村至淄博潍坊界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49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自然资源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本文来源: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