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两车相撞!三人被罚!逃逸、顶包同时上演!
一方弃车逃离现场
另一方因无证驾驶找人“顶包”
三人被处罚
一个不能少
7月23日的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路段。当晚23时许,韩某某驾驶车辆由北往南行驶,不料与对向行驶至路口左转的孙某某相撞,现场无人受伤,两车受损。然而,由于韩某某是无证驾驶,他慌乱之下让坐在副驾驶的好朋友杨某某帮忙顶替,二人在车内交换了位置,由杨某某报警处理事故。无独有偶,与之相撞的孙某某则因为是新手司机,害怕被交警部门处罚,弃车逃跑。
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到达现场后, “司机”杨某某在现场向民警讲述了事故经过,并承认是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而另一左转车辆的司机却不在现场。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在路口监控发现了端倪。监控视频显示直行车辆司机有顶包嫌疑,主驾驶位的韩某某与副驾驶位的杨某某在车内互换了位置。原来,当晚杨某某驾驶车辆载着韩某某外出时,无驾驶证的韩某某想试试开车的感觉,便提议自己驾驶一段路,因夜晚车少,杨某某便同意换驾。然而,在直行经过一处路口时面对对向行驶的左转车辆,韩某某慌了神,来不及踩刹车直接撞了上去。为了逃避追责,韩某某让坐在副驾驶的杨某某“顶包”,还在车内交换了位置,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不料被警方识破。
在现场铁证下,顶替者杨某某和无证驾驶的韩某某如实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另一名弃车逃逸的孙某某也来到公安机关依法接受处理。目前,韩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杨某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孙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分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孙某某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警方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这是每一个驾驶员的责任和义务,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逃逸的借口,更不能找人顶包。即便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只要是找人顶包处罚,都是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同时顶包者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