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公安 | @临淄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在线申报开始了
发布时间: 2020-08-08 17:12
为了全面调查核对我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口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为了全面调查核对我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口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我区的户口整顿工作已全面铺开,主要采取网上自主申报、预约上门、电话、群众自行到户籍地派出所等形式进行登记。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按照“居民不出户,民警少进门”的原则,公安机关研发了“e申报”小程序,请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通过“e申报”小程序自主申报。居民在实名注册后,按要求填写实际居住地址,并如实填报本人以及同住人员信息。对未申报或申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公安机关还将采取上门或电话等方式进行户口核对,感谢您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e申报”操作步骤 1.扫描关注:微信扫描户口整顿“e申报”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2.身份认证:如用户为“山东微警务”注册用户可以直接登录使用。如用户未注册认证,系统会提示用户进行注册。
3.选定住址:选择“查地址,立即申报”,选择“淄博市”“临淄区”,在“地址名称”处,输入小区或村居名称,如“皇城镇于家村、晏婴路临园生活区、晏婴路101号东高生活区”(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可以参照户口簿地址;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参看下面“临淄区部分e申报地址对应表”的对应地址名称申报或拨打居住地派出所电话咨询申报。),查询到地址后,选择居住的房屋信息。
4.申报信息: (1)同家庭户人员可以自动关联,可全选后一体申报。
(2)其他同住人员可以选择“添加同住人”进行信息填报。
(3)代为申报。对于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申报的,可委托他人(已注册)代为申报,“申报人信息”是否本人选择“否”,输入需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点击“选择同住人”,默认的是已申报的注册人的同住人(“全不选”),选择“添加同住人”,如实填报信息。
注:临淄区外户籍人口在我区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如果“e申报”人员为流动人口且未到公安机关进行过居住登记,可在提交“e申报”信息后,根据提示继续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5.其他情况:户口线索征集或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可以通过“掌上户籍室”在线申报。 (1)关注“淄博户政”微信公众号,进入“掌上户籍室”。
(2)点击“人口普查”模块。
(3)点击“户口线索征集”或“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进行网上申报。
为方便群众自主申报,临淄公安分局整理了部分地址名称对应表,居民朋友们可参照申报,也可拨打居住地派出所电话进行咨询申报。
临淄区部分生活区“e申报”地址对应表
临淄分安分局派出所户籍窗口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