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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366个村近9万户完成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

发布时间: 2015-01-22 20:01
自2014年4月15日临淄稷下街道办孙营村颁发了全市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至今,临淄区42万亩的土地上366个村、近9万户村民已全部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自2014年4月15日临淄稷下街道办孙营村颁发了全市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至今,临淄区42万亩的土地上366个村、近9万户村民已全部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标志着,从法律上进一步确定了农民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土地也有了自己专属的“身份证”。

  “以前自家的地宁愿让它荒着也不愿流转出去,就怕收不回来。现在一证在手,流转给谁我也放心。”临淄区稷下街道孙营村村民侯延才拿着承包经营权证高兴地说。

  记者了解到,临淄区作为农业部批准的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试点区,也是淄博进行整建制实行确权登记颁证的先行区。4月15日,临淄区稷下街道孙营村的86户村民成为了淄博市首批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民。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就是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规定,通过健全登记制度,明确权利归属,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进一步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并有保障的财产权利,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村经济的整体效益。

  临淄区是农业部批准的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试点区,也是全市率先进行整建制实行确权登记颁证的先行区,先后于2011年、2012年在9个镇、街道分别选择1个村居进行了试点,2013年又在辛店街道8个村居开展了试点。自2013年8月份开始,临淄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把握关键环节,科学制定方案,严格流程标准,在淄博市率先启动整建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截至目前,临淄区42万余亩家庭承包土地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366个村近9万农户拿到了无期限的“土地身份证”。使颁证以后的产权和经营权成为农民真实拥有的物权,有效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源向资本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