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这些小微企业可享受登记费免收政策
发布时间: 2020-05-28 14:08
全区各小微企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之规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临淄区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承诺制告知书
全区各小微企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之规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是减轻小微企业经济负担的重要措施,为简化程序,减少开具证明等繁琐环节,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实行承诺制,即:申请人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核定属于小微企业的,请郑重作出承诺并承担相应后果,按规定享受登记费免收政策。政策咨询请致电:7177266特此告知。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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