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齐陵街道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临淄区齐陵街道中心学校因教育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数量
招聘幼儿园教师3—5名。
四、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社会公德,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2. 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仪表端庄,会说普通话,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 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2年以上幼儿园保教工作经验,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 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责任心,积极进取,安全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具有奉献精神。
5. 临淄区内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含签订协议人员)不允许报考,外区县人员不受限制。
五、招聘步骤
(一) 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8年4月8日至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3. 报名地址
临淄区齐陵街道中心学校
4. 联系方式
0533—7080300(办公电话)
5.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本人健康证、普通话证书,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幼儿教育工作证明(单位出具)。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责任自负。
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二) 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者,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 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进入到面试考核环节。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讲故事(含普通话、教态)、弹唱、舞蹈、绘画。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体检
1. 确定人员。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2. 体检。体检参照相关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均不予录取。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如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录用待遇
1.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五险。工资待遇按齐陵街道中心学校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执行。
2.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作纪律与要求
1. 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或直系血亲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2. 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违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齐陵街道幼儿教师招聘报名表
临淄区齐陵街道中心学校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