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动态】临淄:交警大队创新互联网+行政调解/雪宫工商所成功调解保健食品纠纷/敬仲镇加强村级行政调解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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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交警大队互联网+行政调解
实现纠纷快速有效化解
随着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上升,道路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不安定因素也在日益增多。
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结合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临淄交警大队以前期的人民调解、仲裁调解为基础,建立了临淄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调解中心,初步形成了交警、司法、法院、仲裁委、保险协会“五位一体”,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诉讼保全“四方联动”的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调解服务工作新机制。
协调联动,建立高效服务平台。 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政法委的支持下,临淄大队在事故科建立了临淄区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设置了快速处理、价格评估、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诉讼保全窗口,统一配置办公设备和便民设施。为实现事故损害赔偿的一站式服务,专门建立交通事故便民法庭,使以前只有在法院才能做的工作前移,让当事人少跑腿多办事。同时积极与区保险行业协会沟通协调,商讨在调解中心引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保险理赔业务。同时,建立会议学习、纠纷登记、纠纷调处、定期回访、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实现了硬件设施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工作规范到位。
临淄交警大队结合事故处理工作实际,与区司法局、区法院、区保险行业协会、市仲裁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的疑难问题,研究制定有关损害赔偿纠纷的规范性意见和操作办法,通过高效对接,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和成功率,效果明显。
利用APP快速处理轻微事故。目前道路交通事故中,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轻微事故占大多数,特别是在城区,轻微刮擦、碰撞的事故比比皆是。这些事故如果得不到快速处理,很容易引发交通堵塞,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为解决轻微事故得不到快速处理的问题,临淄大队引入APP快速处理平台,当事双方只要下载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并按规范操作,拍摄现场三张照片,将驾驶证及行车证信息上传至平台,就可以到临淄交警大队领取事故认定书,极大方便了群众,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临淄区人民政府法制局报送)
002
临淄区雪宫工商所
成功调解一起保健食品纠纷
近日,临淄区雪宫工商所接到投诉人井瑞芝和其妻子李美凤两位老人的投诉:3月9日,投诉人井瑞芝在临淄区牛山路某商店购买了福康牌牛初乳粉胶囊3箱,共计13680元。老人家回去吃了以后觉得不管用,便要求退回剩余两箱福康牌牛初乳粉胶囊。
老人家在与商店协商退款的时候产生消费纠纷,无奈便进行投诉。接到两位老人的投诉后,雪宫所非常重视,及时安排专人进行调查了解。经调查了解:投诉人井瑞芝和其妻子李美凤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经工作人员与商店多次、耐心细致调解,商店同意退还剩余两箱福康牌牛初乳粉胶囊货款计9120元,投诉人井瑞芝和其妻子李美凤两位老人对处理非常满意,并送来了感谢锦旗。
(临淄区人民政府法制局报送)
003
临淄区敬仲镇加强
村级行政调解队伍建设
临淄区敬仲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人员也逐渐趋于稳定,镇党委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形式,认真研究落实各项村级行政调解工作,切实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注重换届衔接。对村“两委”换届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组织力量防范化解。坚持超前认识、在工作中发现人才,及时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确保在“两委”换届选举后,调解组织不瘫痪、工作不停顿,防止因换届而影响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健全调解机制。积极将行政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和领域,积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密切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临淄区人民政府法制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