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淄区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待遇发放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16 21:43
自2018年2月起,我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待遇分为基本养老金和城市补贴两次发放,待遇总额不变。其中基本养老金实行市级统筹,40元城市补贴由区县财政列支。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自2018年2月起,我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待遇分为基本养老金和城市补贴两次发放,待遇总额不变。其中基本养老金实行市级统筹,40元城市补贴由区县财政列支。
目前,企业退休(职)人员2月份基本养老金已发放到位,40元城市补贴尚未到位,未到位原因是城市补贴列支渠道发生变化,本月是城市补贴改为由区财政列支的第一个月,相关工作正在交接协调中。
请广大企业退休(职)人员充分理解、耐心等待,并相互转告。
临淄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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