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淄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含临淄)》通过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
2月8日下午,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省城镇化工作专题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淄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含临淄)》。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群出席会议并讲话
淄博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海田参加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群出席会议并讲话,淄博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海田,淄博市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鹿斌佐,淄博市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高峰等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于海田市长就《淄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含临淄)》编制工作进行了汇报。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与成员经过审议、讨论,通过了《淄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含临淄)》。
《淄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含临淄)》编制工作于2014年8月启动,2016年7月,通过省住建厅会同省文物局组织的专家审查,2017年7月,规划成果报省政府审批。
淄博市齐文化的发祥地,陶瓷名都,丝绸之路的重要源头,聊斋文化的故里,冶铁技术的发源地之一, 近代工业发展的重要城市。古代、近代、现代历史文化遗产并重,地下遗产众多。
整个规划包括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保护框架、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城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利用等14个部分。同时,规划结合淄博组群城市特点,在市域范围,形成“一名城、三名镇、七十五村;三圈、两带、多点”的保护框架。在五区范围,形成“一城、三区、九片”的保护框架,构建了整体保护与分层保护相结合的双层保护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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