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罚款!淄博一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处罚!临淄禁放区一定看清楚
相信大家已经都知道
今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别不当回事,淄博已经有人被罚了
罚款200元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博山区采取多项措施,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严肃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月7日,博山区一市民在江南人家饭店门前(博山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分局在接到报警后,及时赶至现场,制止了违规燃放行为。民警根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文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规对其进行了罚款200元的经济处罚。
各区县今年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发布了
一定要看清,乱放真的要挨罚啊
临淄区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自2018年2月1日起,在临淄区禁放区域(东至北齐路、南至南外环、西至一诺路、北至北外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倡导不放烟花爆竹。
公安、安监、环保、综合执法、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对批发市场、商业门面进行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购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法违规制作、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问题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为:8189000
凡举报上述问题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20-100元电话费充值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