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刑警破获盗窃车内物品案,年关将至,各位车主注意啦!
1月14日,临淄刑警将涉嫌盗窃车内物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查,自2017年以来,李某长期在铁路沿线城市流窜,利用被害人停放汽车时使用干扰器盗窃车内物品,作案10余起。
2017年12月31日16时许,临淄刑警接吕某报警称:其停放在临淄区某医院的轿车内1万元现金被盗。接警后,临淄刑警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对犯罪嫌疑人来去路线进行综合研判,经进一步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于12月31日7时许乘坐火车来到淄博,作案后于当晚乘坐火车离开。
临淄刑警以淄博火车站为中心,围绕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展开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坐火车,妄图以此逃避侦查。面对重重困难,临淄刑警不言放弃,通过反复调查摸排、比对筛选,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并成功将其抓获。
接下来,临淄刑警为大家普及一下关于防范车内物品被盗的安全小常识。
以下四种情形最容易给窃贼留下可乘之机:
车内贵重物品轻易外露;
短暂离开后车门常忘锁;
遥控锁车有风险,“技术贼”容易下手;
车停偏僻地域容易被盗。
那么如何防范呢?
停放车辆时,要把安全意识放在首位,尽量选择有专人看守的停车场。不要将车停放在偏僻路段或者没人看管的人行道上。更不要为了省几元钱停车费,选择停在无人看管的路段,以免贪小失大。
其次是车主在使用遥控钥匙锁车门后,一定要再次用手拉一下车门,以确认车门是否真正锁上后再离开。
再次是无论你离车时间长短,都要锁好车门,关好车窗,不要怀着“反正离开几分钟,很快就回来”的侥幸心理。
不要在车内放贵重物品,甚至是一件衣服都不要放,以免引起犯罪分子的注意。春节将至,广大市民在商场、超市等人流密集场所购物时,无论是将车停在地库还是户外,都要将包随身带走。另外,钥匙、银行卡、身份证也不要放在车里,以免带来连环损失。
发现车内物品被盗后,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保护好案发现场,等待警察到来。
来源:临淄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