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发布时间: 2018-01-25 19:35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淄博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就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淄博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就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一)严禁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二)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下面附监督电话
处罚
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落实领导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不漏一人,切实保证工作实效,避免走过场。
对治理有偿补课行为不力的,将依据《淄博市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淄教师字〔2017〕10号)追究责任。
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严禁参与有偿补课等作为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师德考评的一票否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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