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影响临淄楼市!这些地方或要限售、限购,还有一大批新变化……
昨天,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一系列房地产市场新政随之而来。记者梳理发现,此次会议涉及多方面热点问题,包括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设区市主城区适时限贷、限购等。
看点
01
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
此次会议提出,山东将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或备案制度,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配合国土部门,完善商品住房库存状况与住宅用地供应挂钩机制,改进土地出让方式,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调控方面,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市场调控协同推进,结合各地房价上涨压力、商品房库存情况、维护棚改居民权益等实际,调整政府征收拆迁奖励政策,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鼓励支持实物安置,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在棚改或征迁中,为鼓励被拆迁户按时签约、搬离,有的地方允许项目征收主体以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5%-20%设立货币化安置奖励资金。此次山东提出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则意味着选择货币安置可能不再有各种额外奖励,鼓励实物安置。
不过,虽然提出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但正在棚改拆迁的地区暂不受影响。
看点
02
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可适时限售
在房地产调控方面,会议指出,山东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严格执行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购房资格审核制度,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设区市主城区和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限制住房转让,并适时采取认房认贷、限贷、限购等措施。
据悉,2017年山东17市已全部加入了楼市调控队伍,已有青岛、济南、威海、聊城、滨州、德州、东营、菏泽等8城出台了限售措施。此次会议分析认为,三四线城市房价同比增长较快,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的能力偏弱,土地、建材、人工、配套等刚性成本处于高位,市场调控压力大。
因此,2018年山东将加强房价统计和市场监测预警,提高调控针对性、有效性,特别是对房价上涨压力大的三四线城市限售。
看点
03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此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公布了首批32家住房租赁国有重点企业名单,其中淄博市就有两家,分别是淄博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和山东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此次会议进一步提出,山东今年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主体增加有效供给,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建设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盘活存量住房,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培育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支持首批32家国有企业开展长期租赁业务。
在增加供给上,一方面支持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中自持一定比例用于租赁,另一方面,支持将商业用房、写字楼、工业厂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此外,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建设人才公寓(单位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
看点
04
租房同享公积金与落户政策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这次会议上也提到了解决方法,那就是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全面实施“两免一补”,保障随迁子女教育“同城待遇”。
推行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居住证、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有条件的城市结合实际,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会上提到,山东将进一步完善市民化推进机制,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比例,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和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进棚改向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拓展,加快城中村城边村居民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逐步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户籍人口管理。
住房保障方面,多渠道保障基本需求。会议提出,实施棚改攻坚三年计划,今年开工84.33万套,基本建成23.72万套,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房改造。加快公租房竣工分配,年底前基本完成列入国家计划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分配。
完善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优化安置房和公租房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提高工程质量,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周边环境和公共服务条件。另外,继续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计划开工40万户,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信息来源: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