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一大批超市、餐馆因食品不合格被处罚!快看看你有没有去过!
临淄人注意了!
1月7日,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
公示淄博市及部分区县2017年12月份行政处罚信息,
涉及食品、药品等……
快来看看哪些食品和药品上了黑榜?
有没有你常光顾的?
临淄区闻韶乐洲蔬菜经营部经营者宋乐洲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小白菜案,销售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小白菜,没收违法所得5元,罚款5000元;
临淄区雪宫谈鱼餐馆经营者王树申采购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案,经营苯甲酸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散装酱菜,罚款5000元;
临淄区凤凰镇钰涵粮油店经营者毕绪永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经营甜蜜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馒头,免予处罚;
临淄区金岭西苑斋饭庄经营者赵秋玲经营不合格食品案,经营兽药残留超标的肉类和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罚款10500元。
临淄区朱台镇麦田缘蛋糕坊经营者朱连水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经营铝残留量超标的食品,罚款10000元;
临淄区凤凰镇八八超市经营者王凤云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案,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桔子,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5000元;
临淄区稷下丰味园菜馆经营者任长征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韭菜,罚款5000元;
临淄区稷下根都商店经营者刘雪婷销售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的后腿肉案,经营兽药残留超标的后腿肉,没收违法所得79元,罚款10000元;
临淄区金岭昊鑫园饭店经营者杨运荣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经营兽药残留超标的牛肉,罚款10000元。
干的漂亮!
食药安全无小事,
一定要严惩!
赶快扩散告诉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