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稷下街道一村干部公款旅游被通报
发布时间: 2014-12-26 15:27
24日,淄博廉政在线公布一起村干部公款旅游问题。
据通报,2013年10月,临淄区稷下街道郑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光才,带领4名村干部到黄山旅游,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6000元,以“支村委用车费”名义入村财务报销,构成公款旅游错误。临淄区稷下街道党工委给予李光才党内警告处分。
据通报,2013年10月,临淄区稷下街道郑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光才,带领4名村干部到黄山旅游,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6000元,以“支村委用车费”名义入村财务报销,构成公款旅游错误。临淄区稷下街道党工委给予李光才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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