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山东睿智管业有限公司10000吨/年煤矿瓦斯抽放管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2月16日,山东睿智管业有限公司根据“10000吨/年煤矿瓦斯抽放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临环许可字[2017]29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南。建设性质为新建(补办环评);该项目主要原料为不锈钢带、乳化液、焊丝、法兰、润滑油等,通过卷曲、焊接、切割、检验、法兰组装、焊接、打标等工序生产煤矿瓦斯抽放管,生产规模为年产煤矿瓦斯抽放管10000吨。工程组成主要包括生产车间1个、办公室1座;主要设备为单梁式行车2台、制管机4台、激光发生器焊机1台、自动埋弧焊1台、等离子切割机1台、空压机2台、干式真空泵1台、打压设备1台、耐压试验机1台、法兰组对机2台、氩弧焊机7台、激光雕刻机1台;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固定式除尘器1套)、噪声治理、固废暂存场所、生活污水采用旱厕。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7年7月编制,于2017年7月29日通过审批(临环许可字[2017]29号),项目于2015年5月建成(本次为补办环评),环保设施于2017年7月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临淄区环保分局对本项目进行环保督查,按照未批先建进行查处,要求补办环保手续。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公司10000吨/年煤矿瓦斯抽放管项目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工程现状与环评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现场检查未发现有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及清、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24t/a,厂区内设有旱厕,生活污水经旱厕滞留收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肥。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固定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制管机、激光发射器、自动埋弧焊、等离子切割机、空压机、真空泵、打压设备、耐压试验机、法兰组对机、氩弧焊机、激光雕刻机、固定式除尘器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本项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机械动力设备,生产设备全部设置于室内,采取设备减振、厂房等建筑物的隔声、距离衰减等途径进行控制。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乳化液、润滑油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固定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下脚料及次品。生活垃圾产生量约6.75t/a,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固定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约0.214t/a,收集后全部外售。下脚料产生量约1t/a,收集后全部外售。次品产生量约0.1t/a,收集后全部外售。
(五)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外50米。根据现场踏勘,距离厂区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址北侧200m处的西召村,本项目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无其他环保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及清、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24t/a,厂区内设有旱厕,生活污水经旱厕滞留收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肥。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固定除尘器出口颗粒物两日中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m3,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12月06日和07日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569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值在50.4~57.2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6.8~49.6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未产生液体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但厂家进行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内设有旱厕,生活污水经旱厕滞留收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肥。
2.废气治理设施
监测结果表明:固定除尘器对废气中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91.2%,满足环评中环保设施的设计指标(处理效率85%)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采取了关闭门窗、封闭厂房、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未产生液体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无监测结果,但厂家进行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监测结果,项目周边地表水为乌河,距离约4700米,项目设置旱厕,生活污水经旱厕滞留收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肥,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北侧200m处的西召村,产生的噪声衰减到敏感点后对周边影响不大;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对储罐、生产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气具有较完善的处理装置,验收监测报告表结果表明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六、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与环评报告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专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验收监测结果满足相关标准和环评批复要求。经分析和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经补充相关资料、现场进行相应整改后,可以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达到了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1、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确保环保施设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如遇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2、完善乳化液储罐的防渗措施,加强生产中用油管理,避免油污落地。
3、建议建设危废暂存间,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废乳化液、废润滑油的处置协议,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及台账,张贴危废标识牌。
4、要求进一步识别产尘作业点,并持续开展污染源治理,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5、要求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活动。
6、制作本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展板及各环保设施标志牌,并悬挂于生产区显著位置;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验收组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