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交警利用科技手段 加强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整治
发布时间: 2017-11-21 22:26
为切实整治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利用路口摄像机的抓拍功能,采用远近光灯开闭识别技术...
为切实整治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利用路口摄像机的抓拍功能,采用远近光灯开闭识别技术,实现了机动车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的自动识别、抓拍、上传全套动作。
自试运行以来,在临淄大道和孙家营交叉路口、雪宫路和北外环交叉路口、政府东路口、临淄大道与齐都路交叉路口、邮电局路口设置5处抓拍点,共抓拍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100余起,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滥用远光灯不文明行车行为近年来呈上升势头,远光灯不仅会造成司机“瞬间致盲”,而且极容易发生事故,成为了夜间“马路杀手”。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了远光灯的使用范围,并列举出包括“照明条件良好”“会车”“车辆在隧道、高架桥等地方行驶”以及“停车或车辆停止前进”等不应使用远光灯的四种情况,但在现实生活中,“滥用远光灯”的情况司空见惯,而由此酿成的交通悲剧更是不乏其例。为有效打击和震慑滥用远光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临淄交警大队深入应用路口摄像机的抓拍功能,开发了由高清摄像机、补光设备、前端分析计算模块和后台系统的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抓拍平台。当机动车持续滥用远光灯时,平台会自动识别机动车远光灯开闭状态,精确记录违法车辆,并形成3张违法过程照片和1张特写照片,可清晰识别号牌和机动车前部全景特征以及远光灯开启状态,实现机动车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的自动识别、抓拍、上传全套动作。平台的开发有效克服了远光灯难以非现场查处的缺点,违法者将面临驾驶证扣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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